执业证号:13201201210335358移动电话:18915947890办公电话:025-57793566传真号码:025-57059699电子信箱:wanchaofa@sina.com网站地址:www.wanchaofa.com执业律所: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律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0楼
邮政编码:210019
罪名
情节
数额
刑期
附加刑
私分罚没财物罪
数额较大
1.2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私分救灾、抢险、防汛、优抚、帮扶、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社会保险基金等特定款物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
数额巨大
1.200万元以上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2.私分上述特定款物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
注:以上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