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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0楼

邮政编码:210019

 
 
  业务范围
 
为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全程服务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3、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出席一审法庭审理全过程。 

    4、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发现收集新的证据;出席二审法庭审理全过程(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5、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参与法庭调查;根据委托发表相关意见。

    6、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代理自诉案件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代理受害人举报、控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

    7、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8、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9、刑事案件申诉

    申诉案件立案;申诉再审案件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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