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职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Ⅰ.保密条款
一、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 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
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不得变相(以他人的名义)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
5、不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批露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及文件副本等。
6、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7、离职后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必须全数交还。
三、 保密期限
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对本条款第一条所述的商业
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条款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根据本条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Ⅱ.竞业禁止条款
一、 权力和义务
(一)、乙方承诺
1、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2、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年内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同类企业;
4、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年内都不得自办或以他人名义创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实际参与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业务的经营。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经营与甲方同类义务的企业;
5、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6、不得引诱其他甲方雇员离职;
(二)甲方承诺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币 元。
二、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违反本条款第一条第(一)款(1)项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反跟条款第一条第(一)款(2)项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返还甲方。公司有权对乙方给于处分;
(3)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第一条第(一)款(3)、(4)、(5)、(6)项所列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二)、甲、乙双方确认
(1)甲方违反本条款第一条第(二)款所列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禁止补偿金,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因甲方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禁止补偿金而给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损失,乙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禁止补偿金而导致的直接损失,以延迟或者未支付的价款加上延迟支付期间每日万分之二的利息来计算。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商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经无重要影响;
(2)甲方不履行本条款第二条的义务,拒绝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的;
(3)甲方法人终止;
Ⅲ.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Ⅳ.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注意事项:
1、如果补偿金支付的数额没达到规定的标准,法院通常会判决该竞业限制协议无效(应当根据当地的劳动条例来支付,江苏是不少于前十二个月工资的本分之一)。
2、签定协议人员范围选择:普通员工可不签,否则企业补偿金成本太大。但需在员工守则或内部规章制度中明示,并让所有员工确认后才有效。
3、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
4、职务成果条款:应包括员工在职期间的产生成果应及时报告,对职务成果的实施、转让、归属等明确规定,对于非职务成果应让企业确认,并规定对职务成果的奖励和报酬的额度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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